集团再获“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”称号

Time:2008-03-14    Click:0
     日前,扬子江药业集团被省委、省政府授予“江苏省(2005-2006年度)文明单位标兵”荣誉称号,这是继集团获得2003-2004年度省文明单位标兵以来再次获此殊荣。
    扬子江药业历年来十分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,以创建工作为载体,不断创新活动形式,丰富活动内容,提高创建质量,增强创建效果,提高员工素质,使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逐步深入。集团领导班子稳健务实,创新求进,认真谋划企业发展战略,积极探讨企业有效管理思路,着力在加强管理、挖潜提效、创新机制、开拓市场上下功夫,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。他们一是健全各项创建机制和组织机构,做到创建工作有计划、有任务、有目标,并将责任落实到人。二是加强党建工作,以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,大力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,带出了“政治强、业务精、作风硬、廉洁好”的“四好”干部队伍。三是打造具有“扬子江”特色的企业文化,坚持利用各种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,如连续八年举行声势浩大的庆“七一”大合唱比赛,连续五年举行职工曲艺大赛等,在全厂营造积极向上、人心思进的良好氛围。企业每月对党员干部开展一次反腐倡廉、警示教育,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。四是着力提高企业民主管理水平。定期召开职代会,抓好职工参政、议政作用的发挥,切实维护好职工的根本利益;五是加强职工形势任务教育,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,努力为职工办实事、好事,维护企业的和谐稳定,选树典型,弘扬正气,加强职工教育培训,全面优化职工队伍。
    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创建活动,为扬子江药业集团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效益,2005、2006年,实现连续两年产、销双超百亿,创历史新高,在国内医药行业名列前茅。企业获得了“全国模范职工之家”、“全国军民共建文明单位”、“全国企业文化优秀奖”等荣誉称号。以此为激励,企业正在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单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