扬子江药业获两项省级荣誉

Time:2009-05-08    Click:0
         质量诚信缔结硕果。日前,扬子江药业集团在省级政府机构的评选活动中获得“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示范单位”、“江苏省首批安全生产诚信企业”荣誉称号。这两项荣誉的取得缘于集团2008年经营业绩的快速提升,更来自于公司多年来稳健经营、质量安全的厚积薄发。

        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授予扬子江药业集团等全省52个单位为“全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示范单位”称号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,既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载体,更是企业服务于民、诚信经营的需要。为切实履行药品安全生产第一责任,集团奉行“质量第一、高质惠民”理念,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,保障药品安全有效。集团按照创建活动要求,成立了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创建活动的策划、组织和督查,创建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。集团生产、质量管理部门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,以实施GMP、GSP为基础,严抓药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个重要环节,保证药品100%合格出厂。集团每年坚持开展两次“质量月”活动,深入自查自纠,不断提升药品质量和生产管理。由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常抓不懈,促使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升,实现了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。近年来,扬子江先后获得“中国市场产品质量用户满意度第一品牌”、“全国医药行业药品质量诚信建设示范企业”、“百姓喜爱的优秀企业500强”等多项荣誉。

        经过省安监局考评,授予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“江苏省首批安全生产诚信企业”称号。2008年,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要求,全省在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方面进行了试点。首批26家入围企业,安全生产状况良好,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取得较高安全生产社会认知度和良好安全信用记录。据悉,今年江苏省将把创建活动由高危重点行业推向各行各业,促进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。